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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体育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信息来源: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2024-12-3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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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州市体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泰州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的任务,紧密结合体育工作实际,积极推进依法治体工作,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对照《泰州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的任务,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1.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程序,按照市委编办通知要求,将“对未经许可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处罚”等2项权力纳入市级体育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将“对未经审批开展体育类校外培训的处罚”等4项权力纳入县级体育部门权力清单,完善体育行业日常监管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按照三个“免于提交”的要求,将“体育彩票销售网点查询”等10项公共服务事项中的提交材料实现电子证照关联,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

2.优化体育法治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落实《关于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十条措施》,坚持将优化体育行业营商环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体育市场监管方式,不断细化“放管服”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推进柔性执法,按照新《行政处罚法》精神,指导县级体育部门认真落实《泰州市体育系统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积极运用建议、示范、辅导、规劝等非强制性手段,教育引导经营者遵章守法、自律规范、诚信经营,给企业创造更良好的营商环境。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所有执法公开透明、过程规范、结果合法。执法结合均在局官方网站及时公示。市、县体育部门认真执行《省体育局体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遵循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程序正当、综合裁量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行为。2024年我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分别组织开展了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联合)、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体育社会组织和体育彩票代销者等事项的共6轮“双随机”(联合)检查,共涉及市场主体69家,结果均及时回填系统,对外公示接受监督。全年共办理行政确认1205件(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928人、二级运动员277人)。所有执法行为无被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4.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在落实《泰州市体育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普执一体”活动,在日常行政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依法依规处置的同时,积极向被检单位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将普法落实到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严格执行《泰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试行)》“五项制度”,编制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和检查清单在局网对外公示,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在实施行政检查前,将检查清单、将检查时间等内容提前进行“预告”,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

5.创新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体育工作实际,我局抓住各类赛事活动参加、观看人数较多的特点,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在“奋进新征程 运动促健康”泰州专场,除了全民健身活动外,现场进行了《体育法》《泰州市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摆放展板、现场咨询等,向广大市民普及体育法律知识。为更好的将普法融入大型体育赛事,在马拉松比赛前夕,我局在泰州体育公园中心广场专门设置“法治宣传区”和“普法宣传点”,利用参赛选手赛前领取参赛包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现场设置了大型普法宣传版面,普法宣传点摆放各种普法书籍资料,局普法志愿者向参赛选手和游客发放普法书籍,宣传法律知识。我局“法治护航体育 普法融入‘泰马’”信息入选“法润江苏”平台。

6.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自国家“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按照县级属地审批的要求,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全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共108家,因各种原因引导退出培训市场机构34家,在营机构74家,已按照国家和省体育局相关标准全部完成审批,全市纳入全国平台的“白名单”机构达80家,审批率、进平台率均达100%。先后开展了“数据稽核”“平安消费”“材料规范年”“党建调度管理”“安全守护”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资质审核,从业人员都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通过信用核查。兴化市和姜堰区分别辞退1名和4名不合符要求的从业人员。我局多次联合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覆盖全市、一定比例的要求,从机构资质、场所安全、培训收费、监管平台使用等方面,对全市培训类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均第一时间交属地体育部门整改落实。

7.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审查、单位涉法问题处理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与泰州奕俊律师事务所继续签订法律事务合作协议,局各处室负责人、各下属单位负责人通过局法治机构与法律顾问有效对接、快速联动解决法律问题。团队全年共为我局提供书面法律分析报告2份、审查(修改)合同15份、参与老体育场地块拆迁事宜的谈判、讨论会议5次,为我局相关事项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8.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泰州市人民政府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司法局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工作,组织相关力量对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认真研究讨论,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并上报清理(保留)建议。共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4件,保留3件。

9.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2024年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主办件3件,会办件1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9件,其中主办件6件,会办件3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建议提案的答复,见面率、完成率均为100%。未出现行政执法工作群众不满意问题,无行政执法行为被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二、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发挥党组中心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深化“法治型”机关建设,严格履行依法治体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在体育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深入推进依法治体,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局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制度管人管事,将体育系统作风建设纳入日常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认真谋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全面加强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扎实开展涉体专项监督(整治)工作,制定《关于开展“靠体吃体”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对照“靠体吃体”七个方面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积极推动专项检查和整改整治工作,推动体育系统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召开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议,部署2024年市体育局法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处室、责任单位,将工作成效纳入体育局和局党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共性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年底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进一步强化监督,贯彻实施《江苏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将各直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始终用法治思维谋全局、作决策,把循法而行、依法而治作为日常工作的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带领班子成员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学习、遵守、维护法律的表率。在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筹划推动下,10月30日至11月1日,我局联合苏州大学举办全市体育系统管理干部能力提升班,专门设置“突发体育事件的网络舆情应对”课程,进一步拓宽管理干部视野思路,提升依法依规、严谨妥善的处理体育突发事件的能力。2024年共安排领导班子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治专题学习。

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决策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得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聘请江苏奕俊律师事务所团队担任局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法律事务、解答法律咨询,审查、修改合同、提示法律风险,参与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法律事务处理。2024年,我局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

1.依法治体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和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各类体育竞赛、健身休闲、体育培训等市场主体快速增加,对体育行业规范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日常管理还有待规范。

2.行政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和队伍,专业人才匮乏,参与行政执法人员多为机关处室兼职人员,未经过专业系统培训,应对和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能力有所欠缺,一定程度影响了行政执法质效。

3.普法方式和成效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思路不够开阔、方式不够丰富、与体育业务结合不够紧密,在普法方式的创新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成效还需提升。

四、下一年工作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事业重要论述,研究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体育事业改革发展难题,推动依法治体取得新成效。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时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

2.加强普法执法,持续优化体育市场营商环境。按照《2024全省双随机监管事项清单意见》中“体育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我市体育行业实际,力争所有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杜绝检查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3.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群众对体育法治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以新《体育法》实施为契机,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做好体育系统普法宣传和学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体育经营者法律意识和素养。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体育法规知识,让体育更好融入大局、服务大众。

 

 泰州市体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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