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39/2023-324858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3-10-27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2023-10-27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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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民健身的决策部署,结合泰州实际,根据市委市政府办理要求,市体育局起草了《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特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的起草背景
2021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 2022年7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办理要求,结合泰州市实际,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面推进健康名城建设,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建设健康名城、幸福泰州贡献力量。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体结构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关于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坚持高点定位、统筹谋划,坚持公益导向、全民共享,坚持创新驱动、智慧赋能,坚持开放融合、社会参与,显著提升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质效。到2025年,基本建成江苏特色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与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关于重点任务。为实现发展目标,《实施意见》从着力优化全民健身资源布局、加快全民健身载体和功能建设转型升级、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组织丰富多样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持续提升全民健身运动标准化科学化水平、切实促进健身消费提档升级、着力营造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等8个方面21条具体举措。
(三)关于保障措施。《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支撑、完善法治保障、强化绩效评估等4个方面,明确了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落实举措,旨在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考核督导,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落实落细。
三、文件的特色亮点
一是体现更高水平要求。我市2025年和203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等核心目标值均大幅度高于国家要求,均达到或优于全省水平,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走在前列。
二是注重普惠均衡发展。通过健全标准体系、强化要素支撑、完善法治保障,强化政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着力解决全民健身事业在城乡、人群、区域之间发展不够平衡问题,在促进共同富裕进程中发挥体育作用。
三是突出泰州特色。结合泰州特色,积极发挥水资源丰富、地域文化多元等优势,把水韵文脉融合到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推动健康泰州、泰州文脉建设齐头并进。
四是坚持共建共享。采取多重举措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建设,更好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深化体教融合、体卫融合、体旅融合,推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长效机制。
五是围绕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和产品供给能力以及运行效率,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扩面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